各有關單位:
受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委托,我會作為德國慕尼黑國際博覽集團中國大陸一級代理,將繼續組織國內企業參加2016年11月8-11日在德國慕尼黑的國際電子元器件博覽會(electronica 2016)。
始辦于1964年,兩年一屆的慕尼黑國際電子元器件博覽會(electronica)是全球電子行業的頂級盛會。來自全球各地的知名電子企業將推出自己的最新成果;而為數眾多的專業觀眾亦將不只流連于令人眼花繚亂的新產品、新技術發布,他們更多的是搜尋自己中意的客戶、簽訂合作協議。
2014年展會期間,有來自80個國家和地區的2737家企業參展,其中59%來自海外,共接待專業觀眾超過72000名。展商和觀眾都對electronica展的成績表示滿意。調查顯示,齊全的參展產品和服務范圍、展會在電子業界的領先地位、展會邀請業界重量級人物參加和展商的國際性是 electronica最吸引人的因素。作為全球電子行業投資熱點之一的中國大陸,2014年共有430多家中國公司參展,總展出面積近5000平方米,其中有50多家公司申請面積在20平米以上。有91%的展商表示參展效果非常好,并明確表示將繼續參展,而且已有更多的參展公司表示希望在下一屆的展會上申請面積在20平米以上。
2016年展覽會情況如下:
一、時間地點:2016年11月8-11日,新慕尼黑展覽中心
二、展品范圍:顯示設備、電源、變壓器、電池、封裝工藝、伺服系統及驅動元素、電子設計、檢驗檢測、組件和輔助系統、半導體、嵌入系統、傳感器和微系統、印刷電路板和其它電路板、聯結工藝、線纜、開關、被動元件等。
三、參展費用:
報名費:2000元人民幣/單位,攤位費3600元人民幣/平米,光地費2280元人民幣/平米,基本會刊費4000元人民幣。國外人員生活費另行通知。
定金支付說明
此次將不再單獨發送定金通知,請按以下說明自行支付定金:
支付時間: 提交報名表后一周之內
定金標準: 小于20平米 15000元人民幣
20至40平米 30000元人民幣
40平米以上 50000元人民幣
帳號信息:
戶 名: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
開戶行:北京銀行萬壽路支行
帳 號:0109 0328 1001 2011 2001 234
請將匯款水單及時發至我會。請在附言中注明“2016年慕尼黑電子展”。
四、聯系辦法:
聯系人: ,電話:010-6820
Email: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
2016年慕尼黑國際電子元器件博覽會
參展申請表
報名截止:2015年12月20日 展位有限,預訂從速!支付定金方視為正式報名
聯系人:,電話:010-6820,email: 請一并回傳后頁的參展約定
公司名稱(中)
公司名稱(英)
通信地址(中)郵 編
通信地址(英)
聯系人Email網址
電 話傳真手機
申請面積標攤: □9m2 □12m2 □15m2 □18m2
特裝: □20m2 □其他面積,請注明 m2
開口: □單開 □雙開預計隨團人數 人
展品大類:請從以下類別中選擇(僅可選擇一項,若展出多類展品,請選擇最主要一類)
□ Semiconductors 半導體
□ Embedded systems 嵌入系統
□ Displays 顯示設備及產品
□ Sensor technology 傳感器
□ Test and measurement 測試與測量
□ Electronic Design(ED/EDA) 電子設計
□ Passive Components 被動無源器件
□ Switches and keyboards 開關及面板
□ Interconnection components/systems連接器
□ Casing technology 機箱殼體□ Power supplies 電源
□ PCBs and other circuit carriers 電路板
□ EMS 電子制造服務
□ Assemblies and subsystems組件和子系統
□ Automotive汽車電子
□ 如上述沒有您的產品,請在這里注明,一項,中英文:
附件:參展約定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
2016年慕尼黑國際電子元器件博覽會
參展約定
1、 參展企業在充分了解展會的基礎上,本著自愿、平等互利的原則與組團單位簽訂此參展約定。
2、 參展企業須遵守展會的有關規定,如不得提早撤展、籌展/撤展時不得亂扔廢物、展覽期間不得零售、不得損壞展覽有關設施、聚眾鬧事等,如因違規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,參展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處罰。
3、 參展企業應避免展出涉及侵權的產品,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參展企業負責。
4、 為保證參展工作順利進行,組團單位應及時告知企業相關參展注意事項,參展企業應按照籌展手冊中規定的時間辦理簽證、展品運輸、確定行程、攤位裝修等各項工作。
5、 組團單位將按以下流程辦理參展手續:企業提交報名表,同時支付定金 → 等待展位分配(預計2016年1月)→ 企業確認展位并支付展位余款(預計2016年3-4月) → 辦理后續各項籌展手續,如:展位搭建、會刊、展品運輸、人員安排、繳納相關費用等(預計2016年5-11月) → 出團參展。
6、 展會報價以本招展函公布為準。參展企業應按時交納各項參展費用。如參展企業未能按時交齊各項費用,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參展處理。如有特殊情況需延期繳費的,需事先與組團單位商議并取得雙方一致確認后,方可延期繳費。否則,組團單位保留另行處理展位的權利。
7、 提交報名表一周內請按上方說明支付定金,未支付定金的報名表無效。定金到帳日為展位分配順序及是否享受展位費優惠的標準。如由于參展商原因引起的退展,此項費用不退還。
8、 如組團單位未能提供展位給參展企業的,組團單位應如數返還企業所交展位費用。
8、由于雙開展位有限,并不是所有展商均可獲得雙開展位,組團單位確認雙開展位的原則為:
A,優先確認展位申請面積大的參展公司;
B,展位申請面積相同的情況下,優先確認付款早的公司;
C,付款時間相同的情況下,優先確認先提交報名表的公司。
9、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組團單位的責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計劃的,組團單位應及時通知參展企業,并將參展企業所付費用扣除已支出的費用后退回。
10、以上約定系參展申請表附件,作為組團單位與參展企業之間達成的合同,簽字蓋章后生效,傳真件
有效。
□我司已閱讀并確認以上參展約定
參展企業簽字、蓋章: 展覽公司簽字、蓋章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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