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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08]052
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北京市宣武區第二職業學校、北京市宣武區第三職業學校和徐悲鴻中學初中部的委托,對下述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。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。
1.招標編號:XWGP-2008-GK-052
2.招標貨物名稱和數量:技術參數及預算金額詳見招標文件
包號 名稱 數量 分包控制金額(人民幣元)
1 (1)宣武區第二職業學校計算機教室 1項 350000
(2)宣武區第二職業學校機房網絡布線 1項 20000
2 宣武區第二職業學校多媒體設備 1項 700000
3 (1)宣武區第三職業學校多媒體設備 1套 250000
(2)視頻展臺 4臺 20000
4 徐悲鴻中學初中部校園網建設 1項 342500
3.投標保證金:投標總價2%
4.招標文件售價:人民幣200元(標書成本制作費)(不郵購)
5.購買招標文件時間:2008年8月28日至2008年9月12日(節假日除外),上午9:00至11:30;下午1:30至4:30(北京時間)。
6.購買標書地點: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(宣武區騾馬市大街臨41號即菜市口十字路口東北角三層)
7.投標時間:2008年9月22日上午8:30至9:00時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。
8.開標時間:2008年9月22日上午9:00時(北京時間)
9.投標、開標地點: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(宣武區騾馬市大街臨41號即菜市口十字路口東北角三層)
10.投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:
10.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,包括法人、其他組織、自然人及其聯合體。
10.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。
10.3具有投標貨物的供應能力、能滿足合同規定的配送和服務要求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專業技術能力。
10.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
10.5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相關法律、法規和管理辦法,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10.6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
11.評標方法和標準:本次評標采取綜合評分法。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,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。
12.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,請與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(技術方面的詢問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)。
聯系人:魏欣莉 王祖軍
電話(傳真):(010)63132359
文章來源: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